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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做好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司法厅(局)应对各地市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查核、汇总,并依下列要求将报名信息、考生信息、考场信息等有关情况上报我部。
  1.2月10日前将《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填报我部。
  2.2月10日前将《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报表》(附件5)填报我部。
  3.2月26日前将《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场安排表》(附件6)填报我部。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地上报我部的有关情况、报表均采用传真的方式,传真号码为010-64054337。上述有关情况按要求传真上报我部后,还应通过我部开发的计算机原律考软件管理系统,将详细情况汇总上传至司法部(网络传输电话:010-64054353)。各地在报名信息上传之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替换、更改和新增报名人员。
  鉴于此次考试组织工作时间紧张、程序复杂,请各司法厅(局)严格按照《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时间表》(附件7)的要求及时上报我部。
  报名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管理办法》(附件8)执行。
  三、关于考试
  (一) 考试时间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02年3月30、31日举行。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4份试卷,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为:
  试卷一:3月30日上午 8:30--11:30
  试卷二:3月30日下午14:00--17:00
  试卷三:3月31日上午 8:30--11:30
  试卷四:3月31日下午14:00--17:00
  (二) 考试内容和科目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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