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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1〕997号 2001年12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目前,已经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四级广域网;金税工程正式在全国运行;全国统一税收征管软件的推广工作跨上一个新的台阶,由以地市为单位进行试点应用提升到在三省一市以省为单位进行推广;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已覆盖大部分省级单位,并逐步向地市级单位延伸。随着各项应用的不断深入,各类数据量的积累逐步增加。
  为做好各类应用系统数据的传输、储存、加工、维护等数据管理和处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数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税务系统各项应用的逐步深入,各应用系统收集和存储的数据量急剧增加,特别是一些关键系统,如金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数据的积累不断增加,这些数据对税收管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丢失,将对整个税收管理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数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关注数据的存储、备份和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数据管理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步实施
  数据管理工作内容繁多,任务艰巨,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有重点地分步实施。同时要关注新技术地发展,制定长期地数据管理规划。近期应本着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地原则,重点考虑关键的业务数据。要在以下两方面做好数据管理工作:
  (一)数据管理的内容
  1、数据的存储、备份。要做好数据的存储、备份工作,并保证存储的数据不被非法变更与破坏,以确保数据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2、数据的恢复。一旦系统遭到破坏,所备份的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恢复;
  3、存储与备份地数据要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泄漏。
  (二)重点考虑以下六类数据的管理
  1、金税工程数据;
  2、出口退税系统税票;
  3、税收征管系统数据;
  4、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数据;
  5、各类统计报表,如各类税收会计统计报表、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税收调查资料等;
  6、重点税源管理的各类基础报表和汇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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