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通部关于重新发布《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2001)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交基发〔1994〕第873号)同时废止。

附件:《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
               (   年度)

  标准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计划起止时间:
  填报日期:
  交通部水运司制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
               (  年度)

  一、项目名称:
  二、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法人代表姓名: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单位人员情况:
  (6)资产规模情况:
  (7)财务收支情况:
  (8)资质等级:
  (9)上级单位及行业隶属的中央部门:
  2、参加单位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法人代表姓名: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基本情况:
  1、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务、职称、专业、联系电话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工作简历等。
  2、其它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它成员的姓名、性别、职务、职称、专业、联系电话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工作简历等。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所属类型:(制定或修订)
  2、项目属性:(强制性或推荐性)
  3、主要工作内容:
  4、预期的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
  5、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项目的总投入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背景情况:
  1、项目受益范围:
  2、国家(含部门、地区)需求分析:
  3、项目单位需求分析:
  4、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5、项目是否属于国家政策优先支持的领域和范围: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对促进水运工程建设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的主要工作思路与设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