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凡使用“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第六条 “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事项,应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如用于提高人员待遇的支出中涉及工资制度的,需按规定报人事部审批,用于科研方面的资金必须与科技部的有关科技政策相一致。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第七条 “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跨世纪园丁工程、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职业教育发展、高校社科研究和“两课”建设以及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等特殊专项的支出。
(一)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主要用于改革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开展教师培训,推行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体系所需的支出。
(二)跨世纪园丁工程:主要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教材建设和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所需的支出。
(三)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主要用于高校学术带头人资助、特聘教授奖励(即“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高校实行重点和开放实验室国内访问制度、设立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和教学奖励基金、评选具有创新水平的优秀博士论文及奖励、扩大高等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的数量和规模、选拔大学系主任和研究所实验室骨干作为高级访问学者,有针对性地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研修交流和邀请海外知名学者,特别是世界一流大学的教授任国内大学客座教授,来华进行短期讲学和研究所需的支出。
(四)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主要用于全国远程教育中央站和网络改造、全国远程教育部分办学点联网经费、全国远程教育资源库建设、远程教育软件开发基地和培训所需的支出。
(五)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主要用于建立健全高等学校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保障机制,成立高校科技产业发展资助机构,资助高校有开发前景的重大科技项目所需的支出。
(六)职业教育发展:主要用于设立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基金实施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支持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所需的支出。
(七)高校社科研究和“两课”建设:主要用于高校思想品德和马列主义理论两课建设、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需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