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头申报扶贫资金0.20亿元。如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民委为建边贸大厦,1999-2000年以建“并柑储藏交易中心”、“边贸市场”、“中转交易中心”和“州人民路民族边贸市场”4个不同的名称累计申请到财政扶贫资金193万元。
(四)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为其他专项配套等0.96亿元。如甘肃省财政厅1999-2000年将中央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3052万元,作为省教委“义教工程”配套资金;贵州省扶贫办等单位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950.49万元,作为统战部部援项目等8个项目的配套资金;陕西省财政厅1999年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400万元垫付“山川秀美”工程支出,截至检查时仍有700万元未收回。
(五)将扶贫资金借给外单位周转使用0.37亿元。如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扶贫办1996-2000年累计借给州并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资金221万元,用于该公司流动资金周转,至检查时仍有27.70万元未收回;贵州省望谟县计划局1999-2000年将以工代赈资金149.80万元,借给县绿色产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使用。
(六)财政部门在一段时间内占用扶贫资金1.31亿元。如甘肃省定西地区财政部门为维持正常财政支出,1999-2000年临时占用扶贫资金9632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其中:1999年占用扶贫资金5112万元,2000年占用4520万元。河南省淮滨县财政局1999-2000年将财政扶贫资金1848万元,从扶贫资金专户转入财政一般预算存款户周转使用。
(七)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基础薄弱。检查发现,有的单位为隐瞒挪用挥霍财政扶贫资金的事实,编造虚假账簿、凭证。如四川省筠连县扶贫办主任为隐瞒其挤占、挪用、挥霍扶贫资金的事实,用53张假发票和假收据替换原有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在检查组进点检查前突击编造了1998-2000年3年的假账;贵州省睛隆县碧痕镇政府为隐瞒其挪用扶贫资金的事实,编造虚假会计账簿,后经检查组认真核查,发现该镇1999-2000年将扶贫资金38万元用于招待费、购车、基建等不合理开支,占支出总额的75%。有不少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如河南省淮滨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不建账,只由预算会计自建拨款备查记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扶贫办对拨出的扶贫资金长期不进行清理,截止2000年底,其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应收账款”余额达1071.67万元,对应116个明细账户,有的账户资金挂账时间长达1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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