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加强食物市场体系建设,提高食物国际竞争力。逐步建立和完善食物产地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连锁超市等零售市场,进行合理布局,形成规范的生产--批发--零售一体化的市场网络。建立食物快捷运输通道,建设发达的食物流通体系。参照世界贸易规则,制定我国食物进出口贸易政策,采用国际标准进行食物生产、加工,发展外向型食品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优势食物出口的生产,提高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质量,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对食物进出口的检验检疫。
(二)加强法制建设,保护食物资源环境。
22.加强食物与营养法制建设,完善食物与营养标准体系。加快食物与营养立法步伐,制定食品管理法规,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与人民身体健康。抓紧制定关于营养师、营养标识、儿童营养等方面的法规,把居民营养改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食物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标准化建设,加快食物质量、安全、卫生的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不同类别食物与营养标准,科学地指导食物生产和消费。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农产品认定制度,规范直接上市农产品的质量要求。加快食物流通体系的法制建设,规范企业行为,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权益。
23.保护食物资源环境,保障食物质量、安全与卫生。加大耕地、草地、水资源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逐步改善食物资源环境,保障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能型等食物生产技术,缓解耕地、水资源紧缺的压力。强化食物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治污力度。大力发展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丰富的食物生产,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步增加名牌精品食物的市场供给。积极稳妥地发展高质量、高效能的保健食品,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要。加强对食物种植、养殖阶段农药、兽药的管理,完善有关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物质量、安全与卫生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食物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食物质量,确保食物安全与卫生。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全民营养意识。
24.加强科技研究,提高食物与营养发展的科技水平。增加食物生产、食品工业、食物营养卫生及相关领域的前瞻性、战略性、公益性科研投入,加强食物发展各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使相关学科相互渗透和交融,不断增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加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在食物与营养领域的应用研究,显著提高食物产量、质量、安全和卫生水平。开展食物、营养与健康的相关研究,培养和造就食品与营养科学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有关食物与营养的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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