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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市场监管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的前提。对这一重大原则问题,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脱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工商总局要继续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
             彻底脱钩有关问题的意见
           (工商总局 二00一年十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2001年7月27日朱容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视察工商总局时指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尽快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积极行动,在1995年以来与所办市场基本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市场办管脱钩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确保限期完成任务,现针对各地在实施市场办管彻底脱钩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是完善国家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确保市场监管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高效,切实履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职责的重要保证。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企分开和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决定,顾大局,识大体,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坚决纠正明脱暗不脱、藕断丝连等错误做法,坚决克服“情难却、利难舍”的本位主义思想,把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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