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七次以上或者对七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二十七、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一)重大案件
1、违法办理三人以上的;
2、违法办理三次以上的;
3、违法为刑事犯罪分子办证的。
(二)特大案件
1、违法办理五人以上的;
2、违法办理五次以上的;
3、违法为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办证的。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一)重大案件
1、违法放行三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三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刑事犯罪分子的。
(二)特大案件
1、违法放行五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五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
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一)重大案件
1、五次或者对五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2、因不解救致人死亡的。
(二)特大案件
1、七次或者对七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2、因不解救致人死亡三人以上的。
三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一)重大案件
1、三次或者对三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
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的。
(二)特大案件
1、五次或者对五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
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二人以上的。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一)重大案件
1、三次或者使三名以上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
2、帮助重大刑事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
(二)特大案件
1、五次或者使五名以上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
2、帮助二名以上重大刑事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
三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