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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特大案件
  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案
  (一)重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三次以上伪造检验结果的。
  (二)特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五次以上伪造检验结果的。
  二十三、商检失职案
  (一)重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五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让、错误出证的。
  (二)特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七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的。
  二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一)重大案件
  1、徇私舞弊,三次以上伪造检疫结果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特大案件
  1、徇私舞弊,五次以上伪造检疫结果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十五、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一)重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二人以上的;
  3、五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让、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二)特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五人以上的;
  3、七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一)重大案件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五次以上或者对五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二)特大案件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造成人员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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