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型科研装置运行人员实行岗位补贴的批复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型科研
 装置运行人员实行岗位补贴的批复
 (人薪函〔1990〕15号)


中国科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型科研装置运行人员补贴费的请示》(〔90〕科发计字07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中国科学院所属资源遥感卫星地面站、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兰州重离子加速器、合肥同步辐射加速器、上海高功率激光12号实验装置、陕西长短波授时系统等六大科研装置的运行人员和短期维护、抢(检)修该装置的人员岗位特殊、任务繁重,为鼓励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同意从一九九0年十月起,对上述人员按月发给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30元掌握,应根据任务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实际贡献等情况适当拉开档次,不搞平均发放,但最高不得超过30元。
  此项岗位补贴所需经费,从财政部每年核拨的专项运行费中列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