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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国家科委原科技干部局留学人员工作划转人事部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国家科委原科技干部局留学人员
 工作划转人事部的通知
 (人调发〔1989〕1号)


  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的职责任务已整建制正式划转人事部。经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的“三定”方案确定,人事部在留学人员工作方面的职能是:负责编制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的派出计划;负责非教育系统回国留学人员的分配和所有回国留学人员跨系统跨行业的调整工作;承担非教育系统回国留学人员择优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等。人事部的这项工作由流动调配司具体负责。近期内,我部将把安排好回国留学人员的工作及在国内为留学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等作为工作重点,并根据回国留学人员的特点,在职称以及人员编制等方面采取灵活办法,优先解决回国留学人员中博士生的夫妻分居问题;创造条件保证留学人员的工作选择、工作调整和合理流动;改进回国留学人员科研活动的择优资助办法,使这笔专项经费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了做好留学人员回国后的工作安排,我部还在部属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成立了留学人员服务部,其职能主要是为留学人员提供国内需求信息、联系工作单位,做好留学人员的综合服务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留学人员工作,我部将加强与各驻外使领馆的联系,定期发布留学人员的需求信息,介绍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也请各驻外使领馆支持我们的工作,及时提供即将回国留学人员的有关情况,以利于我们更好地安排愿意到非教育系统工作的留学人员。今后,有关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的各项工作,请与我部流动调配司直接联系。
  电话:4213648
  电传:222626 MLBFA CN

附:《留学人员安排工作登记表》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         留学人员安排工作登记表


                        一九 年 月 日

┌─────┬───────┬────┬───────┬──┬────┐
│ 姓  名 │       │ 性 别 │       │民族│    │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省   市   县 │
├─────┼───────┴────┼────┬──────────┤
│出国前职务│            │工资级别│          │
│、职称  │            │    │          │
├─────┼───┬────────┼────┴──────────┤
│ 爱人姓名 │   │现在何地何单位从│               │
│     │   │事何种工作   │               │
├─────┼───┴───────┬┴─────┬─────────┤
│出国时选派│           │出国及预计回│19 年 月出国 │
│院校或单位│           │国时间   │19 年 月回国 │
├─────┼──┬────────┼──────┴─────────┤
│  留学  │  │所在院校、系别(│                │
│  国别  │  │科研、企业单位)│                │
├─────┼──┼────────┼────────────────┤
│ 留学类别 │  │取得何种学位有何│                │
│     │  │证明文件    │                │
├─────┼──┼────────┼────────────────┤
│ 派出方式 │  │掌握何种外语  │                │
│     │  │程序如何    │                │
├─────┴──┴──┬─────┴────────────────┤
│在国外学习专业(主要课│                      │
│程)研究方向(详细填写│                      │
│)          │                      │
├───────────┼──────────────────────┤
│取得哪些成果(请注明论│                      │
│文题目、发表时间、刊物│                      │
│名称、科研成果及价值)│                      │
├───────────┼──────────────────────┤
│对工作分配的志愿,(单│                      │
│位和地区),回国后从事│                      │
│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仪器│                      │
│设备、实验室等工作条件│                      │
├───────────┼──────────────────────┤
│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和建│                      │
│议(请加盖公章)   │                      │
├───────────┼──────────────────────┤
│ 备 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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