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职责与构成
一、职责
1.领导、规划、部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的科学研究工作,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科研方向,编制科研项目指南和科研规划,制定年度科研计划。
2.决定国家语委的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
3.对国家语委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
4.制定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二、构成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语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担任,委员由国家语委各单位推荐一名成员及其他单位有关专家担任。另聘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成员若干名为顾问。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科研办”),科研办是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科研办设在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规划协调处。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1世纪第一届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顾问:
许嘉璐(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主任)
朱新均(原国家语委党组书记、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江蓝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
陈章太(原国家语委副主任、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
组长: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
副组长:
李宇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
杨光(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
成员:
沈家煊(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
史习江(语文出版社社长)
王铁琨(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副司长)
姚喜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副所长)
黄 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 敏(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规划协调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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