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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纠纷调处规则及印发北京市产权纠纷调处工作程序的通知

  格式五
                       京国资纠字〔  〕第  号
            关于对   协议的确认书

  我局以京国资纠字〔  〕第  号受理    产权纠纷。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反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见附件)。经认真审查,我局认为该协议符合国家调处产权纠纷的原则和规定,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具有法律效力。希望双方切实予以履行。现将有关产权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
  二、
  三、
                    北京市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
                           (印章)
                        年   月   日

附:协议书13。


  格式六
                        京国资纠字〔  〕第 号
             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解书

   申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受理人:
   被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受理人:
   申诉人的请求及理由
   被诉人的答辩
   经调查认定的事实及调解过程
   调解结论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合议组成员名单
                    北京市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
                            (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七
                         京国资纠字〔 〕第 号
             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裁决书

   申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受理人:
   被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受理人:
   申诉人的请求及理由
   被诉人的答辩
   经调查认定的事实及调处简要过程
   裁决结论
                         合议组成员名单
                    北京市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
                            (印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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