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印发《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制度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988年5月21日)
组通字〔1988〕11号
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制度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即组织试行。试行中要注意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并将试行情况报我们。
附: 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引入竞争机制
改革人事制度的若干意见
当前,全国工业企业正在逐步实行两权分离 ,转变经营机制 ,积极推行以承包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全国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各种经营责任制的已达80%以上。其中,企业租赁经营、资产经营和股份制等也有了新的发展。这项改革给企业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不少新的课题,迫切需要解决。为了从组织上保证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推动各种形式经营责任制的落实,现对改革企业人事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必须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人事管理
近来,许多实行各种形式经营责任制的企业,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差额选举、直接聘任等方式产生企业经营者,并逐级聘用内部各级管理人员,使企业人事制度发生了一场深刻的变革,有力地冲破了长期沿用管理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管理企业干部的传统模式,有利于克服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弊端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大批精明强干、勇于开拓的企业经营人才在市场竞争的风浪中脱颖而出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竞争机制的引入,使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同企业的兴衰紧紧联在一起,调动了他们振兴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管理,有多种形式。其中招标选聘是一个切实有效的好办法。前一段搞招标的多数是中小企业,已经承包的大中型企业中,也有一部分实行了招标,效果都不错。这项改革有利于搞活企业,可以在实行各种经营责任制的企业中逐步推广。
推行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要区别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小企业可以放开搞;大型企业应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特大型企业暂不实行招标选聘办法。已经承包、租赁的企业仍按经营合同执行。
二、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