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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

  来自大序列的一个或更多非邻接区段或不同序列的区段组成的氨基酸序列,应当作为具有单独序列标识符的单独序列来计数。具有一个缺口或多个缺口的序列应当作为具有单独序列标识符的多个单独序列来计数,单独序列的数目与序列数据的连续序列的数目相同。
  氨基酸序列每行最多16个氨基酸,每个氨基酸之间空一格。
  (3)核苷酸序列和与它对应的氨基酸序列:
  对于核苷酸序列和与它对应的氨基酸序列,对应于其编码的氨基酸的核苷酸序列的碱基应当以“三联体”密码子列出,每个密码子之间应当空一格;对应于核苷酸序列的编码部分的氨基酸可以直接列于相应密码子的下方;对于该氨基酸序列,应当在第一个氨基酸的下面标注上编号1,然后每隔5个氨基酸在其下面标注上该氨基酸的编号。
  对于这种核苷酸和其编码的氨基酸序列的混合形式,与核苷酸序列相对应的氨基酸序列还应当以纯氨基酸序列的形式另外给出。
  4.5 数字标识符连同其后内容的排列格式
  在本节中,“数字标识符及内容”指的是数字标识符连同其后的相应内容。
  数字标识符及内容应当按照数字标识符的数值从小到大的次序排列在序列表中。
  每个数字标识符及内容之间应当空一行,不过在前两位数字相同的数字标识符及内容之间,例如〈210〉到〈213〉之间和〈220〉到〈223〉之间,无需空一行,但对于一个序列中有多个特征的情况,在表述每个特征时,每个数字标识符〈220〉之前应当空一行。
  对于序列表中有多个序列的情况,数字标识符及内容应当按照序列标识符的数值从小到大的次序排列。在每个序列中,应当按照数字标识符数值从小到大的次序列出仅仅与该序列有关的数字标识符及内容,即排列上从〈210〉到〈400〉的数字标识符及内容。
  对于一个序列中有多个特征的情况,应当按照这些特征在序列中出现的先后次序逐一排列从〈220〉到〈223〉的数字标识符及内容。
  5.序列表电子文件的格式
  5.1、序列表电子文件是一个包含上述第4部分的数字标识符和内容,并符合上述第4部分格式要求的纯文本文件;该文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标准。
  5.2、序列表电子文件应当记录在CD-ROM光盘或3.5英寸软盘上提交,或者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它形式提交。当记录在CD-ROM光盘上时,该CD-ROM光盘应当采用ISO9660标准刻录;当记录在3.5英寸软盘上时,该软盘应当符合FAT 12格式。该光盘或软盘的目录结构如下:在根目录下,有且仅有一个后缀名为“.SEQ”的纯文本文件。
  6.其它事项
 
 6.1、申请人应当保证提交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电子文件中的内容与纸件形式的序列表完全相同。
  6.2、申请人在形成符合本标准的序列表电子文件时,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序列表编辑软件来形成;也可以使用其它专利组织提供的软件(例如欧洲专利局提供的Patentin)来形成;还可以使用任何纯文本文件编辑软件来形成。无论使用何种软件,所形成的电子文件都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6.3、当申请人以光盘或软盘的形式提交序列表电子文件时,应当在提交的光盘或软盘上贴有永久性标记,注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发明名称、光盘或软盘中的文件名和提交日期;申请人委托了代理人的,也可以任选地标注上代理机构给该申请的案卷号。对于申请人补交或提交修改的情况,应当注明申请号并注明“补交”或“修改”。
  注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等项内容时,应当使用本标准中的数字标识符,即应当标注上数字标识符,并在其后注明具体内容,例如:〈110〉××基因开发有限公司。注明提交日期的格式为:YYYY-MM-DD。
  当序列表电子文件的字节数太大不能记录在一张软盘上时,应当将序列表电子文件记录在一张光盘上提交。
  7.颁布和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00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录1     核苷酸和氨基酸符号和特征关键词表

  表1 核苷酸表
<font size=+1>
┌───┬──────────────────┬───────────┐
│ 符号 │        含义        │   名称的来源   │
├───┼──────────────────┼───────────┤
│ a  │         A         │    腺嘌呤    │
├───┼──────────────────┼───────────┤
│ g  │         G         │    鸟嘌呤    │
├───┼──────────────────┼───────────┤
│ c  │         C         │    胞嘧啶    │
├───┼──────────────────┼───────────┤
│ t  │         T         │    胸腺嘧啶    │
├───┼──────────────────┼───────────┤
│ r  │        g或a        │     嘌呤     │
├───┼──────────────────┼───────────┤
│ y  │        t/u或c        │     嘧啶     │
├───┼──────────────────┼───────────┤
│ m  │        a或c        │     氨基     │
├───┼──────────────────┼───────────┤
│ k  │        g或t/u        │     酮基     │
├───┼──────────────────┼───────────┤
│ s  │        g或c        │    弱作用    │
│   │                  │    3H键     │
├───┼──────────────────┼───────────┤
│ w  │        a或t/u        │    强作用    │
│   │                  │    2H键     │
├───┼──────────────────┼───────────┤
│ b  │       g或c或t/u       │     非a     │
├───┼──────────────────┼───────────┤
│ d  │       a或g或t/u       │     非c     │
├───┼──────────────────┼───────────┤
│ h  │       a或c或t/u       │     非g     │
├───┼──────────────────┼───────────┤
│ v  │       a或g 或c       │    非t,非u    │
├───┼──────────────────┼───────────┤
│ n  │   a或g或c或t/u,未知,或其它   │     任何     │
└───┴──────────────────┴───────────┘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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