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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亚麻纱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和《亚麻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1)联梳落物系数:
  0.045=0.95×0.95×0.5×0.1
  即每公斤打成麻产生联梳落物0.045kg,比例为4.5%
  (2)精梳落物系数:
  0.099=0.95×0.95×0.90×0.98×0.5×0.25
  即每公斤打成麻产生精梳落物0.099kg,比例为9.9%

附件2


                      HDB/FZ003-2000
            亚麻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商品编号:530911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亚麻纱(商品编号:53061000)为原料,加工生产亚麻坯布(商品编号:5309111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用亚麻纱加工生产亚麻坯布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核销管理。
  2 定义
  亚麻坯布单耗: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长度(m)亚麻坯布产品所耗用的亚麻纱原料的重量(kg),包括工艺损耗、公定回潮等。
  3 单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规格:本标准所使用原料是一等亚麻纱。应符合国家纺织行业标准FZ/T32001-1998或合同对原料品质的认定。
  3.2 成品品质规格:本标准所称成品是幅宽为50英寸的亚麻坯布,产品品质应符合国家纺织行业标准FZ/T33001-1998及合同对产品质级的认定。

  3.3 单耗标准

┌─┬────┬─┬────┬──┬───┬─┬────┬─────┬───┐
│序│成品名称│成│商品编号│成品│原料 │原│商品编号│原料规格 │单耗标│
│ │    │品│    │规格│名称 │料│    │     │标准( │
│号│    │单│    │  │   │单│    │     │kg/m) │
│ │    │位│    │  │   │位│    │     │   │
├─┼────┼─┼────┼──┼───┼─┼────┼─────┼───┤
│1 │亚麻坯布│m │53091110│101 │亚麻纱│kg│53061000│22支以上 │0.437 │
├─┼────┼─┼────┼──┼───┼─┼────┼─────┼───┤
│2 │亚麻坯布│m │53091110│2119│亚麻纱│kg│53061000│22支以上 │0.423 │
├─┼────┼─┼────┼──┼───┼─┼────┼─────┼───┤
│3 │亚麻坯布│m │53091110│3636│亚麻纱│kg│53061000│28支以上 │0.296 │
├─┼────┼─┼────┼──┼───┼─┼────┼─────┼───┤
│4 │亚麻坯布│m │53091110│2075│亚麻纱│kg│53061000│28支以上 │0.395 │
├─┼────┼─┼────┼──┼───┼─┼────┼─────┼───┤
│5 │亚麻坯布│m │53091110│2001│亚麻纱│kg│53061000│10.5支以上│0.494 │
├─┼────┼─┼────┼──┼───┼─┼────┼─────┼───┤
│6 │亚麻坯布│m │53091110│2008│亚麻纱│kg│53061000│10.5支以上│0.494 │
├─┼────┼─┼────┼──┼───┼─┼────┼─────┼───┤
│7 │亚麻坯布│m │53091110│2056│亚麻纱│kg│53061000│8.5支以上 │0.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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