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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铝锭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和《工业钝钛及钛合金(Ti-6AI-4V铸锭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②我国铜冶炼企业有40多家,主要有:江西铜业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葫芦岛锌厂、常州东方鑫源铜业有限公司、上海冶炼厂等。其阴极铜质量全部实施GB/T467-1997标准,即所有企业均能生产标准阴极铜产品,而江西铜业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可以生产高纯阴极铜。各冶炼企业之间除存有生产木同牌号的阴极铜外,单耗等技术指标、工艺指标和能耗指标等也相差很大。
  ③根据铜冶炼行业的实际状况,我们认为确定统一的阴极铜单耗标准(所有企业都满意)是十分困难的。但如果以行业的平均水平来考虑,是可以规定阴极铜单耗标准的。本标准草案是根据江西铜业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葫芦岛锌厂等返回的调研情况,综合考虑其他单位的情况(铜精矿中铜含量一定范围的情况下,回收率基数通常在95%左右)制定的。
  根据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阴极铜是出口征税商品,因此,在标准中规定单耗的上下限。
  5 标准执行原则
  标准执行条例中列举的阴极铜品位是以国标GB/T467-1997《阴极铜》中的标准阴极铜(CCu-CATH-2)含铜的下限99.95%作为计算依据,符合本标准的其它牌号的阴极铜的单耗计算参照公式(1)。
  铜金属属出口征税商品,海关和外经贸主管部门在审批、备案、核销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时,其单耗标准值应在标准中规定的单耗上下限之间,尤其不得低于下限。

附件2



HDB/YS002-2000

             铝锭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商品编号 76011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氧化铝(商品编号28182000)加工生产铝锭(商品编号7601100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部门对用氧化铝(商品编号28182000)生产铝锭(商品编号76011000)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单耗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某一质量单位铝锭所耗用氧化铝的质量单位数,包括加工过程中的工艺损耗,标准为上下限。
  工艺损耗率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铝锭生产过程中所必须消耗但不能物化在成品中的金属铝的质量占总投入原料中铝的质量百分含量。
  品位:指原材料或成品中金属铝的含量。
  3 单、损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规格
  氧化铝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
│成分 │Al2O3  │ SiO2  │ Fe2O3  │  Na20  │ 灼减      │
├───┼────┼────┼─────┼─────┼────────┤
│含量 │≥98.2% │ ≤0.08%│ ≤0.05% │ ≤0.70% │≤1.0%     │
└───┴────┴────┴─────┴─────┴────────┘

  3.2 成品品质规格
  成品铝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
│成分│ Al  │Fe   │Si  │Cu   │Ga   │Mg   │其他每种│总和  │
├──┼────┼────┼───┼────┼────┼────┼────┼────┤
│含量│≥99.00%│≤0.50% │≤0.4%│≤0.02% │≤0.05% │≤0.05% │≤0.05% │≤1.00% │
└──┴────┴────┴───┴────┴────┴────┴────┴────┘

  3.3 单耗标准

┌──┬──┬────┬────┬───┬──┬──────┬────┬─────┐
│成品│成品│成品规格│商品编号│原料 │成品│原料规格  │商品编号│单耗标准 │
│名称│单位│(品位)│    │名称 │单位│(品位)  │    │     │
├──┼──┼────┼────┼───┼──┼──────┼────┼─────┤
│铝锭│KG │Al≥99% │76011000│氧化铝│ KG│Al2O3≥98.2%│28182000│1.92-2.00 │
└──┴──┴────┴────┴───┴──┴──────┴────┴─────┘


HDB/YS002-2000

           铝锭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编制过程
  1 任务来源
  为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范和完善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单耗审批备案、核销,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政策措施,打击伪报单耗的不法行为,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工作计划,制定铝锭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国家有色工业局行业管理司委托贵阳海关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会秘书处共同负责起草制定。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国家经贸委外经司和国家有色工业局组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相关工业协会及企业的工艺、技术专家和有关海关加工贸易保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定。
  2 制定单耗标准的原则
  单耗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该类加工企业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贯彻国家有关产业和外贸政策,符合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实际,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便于海关有效监管和相关单耗数据信息的使用和维护。
  3 编制过程
  贵阳海关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广泛的函调。轻标委秘书处又分别以函调、电话及走访的形式调查了十余家国内各类型冶炼企业。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了铝锭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草案。
  3.1 技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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