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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关闭破产费用测算办法

  四、测算工作要求
  关闭破产费用测算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企业主管单位组织关闭破产企业进行测算。如实填报《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关闭破产费用测算表》(F01表)、《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基础数据库》(F02表)、《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关闭破产资产变更情况表》(F03表),并编制费用测算详细说明。
  五、测算方案的审核确认
  企业关闭破产费用测算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企业主管单位初审后报财政部审核确认。
  审核时,企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破产实施前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包括相关经费的明细表;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明细表、应付工资科目余额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等。
  2.市统计局出具的企业所在地级市上年度企业职工年工资水平的证明材料。
  3.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在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证明材料。
  4.资产评估、审计的计费依据文件。
  5.移交医院、学校、公安、供电、供暖等生活和公用服务单位费用的详细材料,包括:移交资产明细表、收入和支出分类明细表。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7.费用测算表的计算机软盘(excel)。

附:1.《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关闭破产费用表》(F01表)


    2.《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基础数据表》(F02表)
    3.《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关闭破产资产变现情况表》(F03表)
    4.上报关闭破产费用测算方案封面样式

附1      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关闭破产费用表



                                F01表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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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序号│申报数│审核数│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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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常性费用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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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工伤、工残及职业病人员费用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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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抚恤人员费用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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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养家属工费用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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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费用             │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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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算费用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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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费               │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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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审计费用            │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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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算组人员费用           │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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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算期间维护费用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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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         │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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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职职工安置费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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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职工              │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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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制职工             │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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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移交设施补助费用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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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                │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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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院                │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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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安                │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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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水、供暖等生活和公用服务部门   │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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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电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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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保险费用           │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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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养老保险费           │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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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医疗保险费           │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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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拖欠的费用            │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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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职工工资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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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拖欠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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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拖欠抚恤、伤残、丧葬费       │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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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变现收入            │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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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变现收入            │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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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亏损补贴基数            │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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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金缺口              │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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