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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总局关于支线飞机旅客机场管理建设费和票价政策的通知

中国民航总局关于支线飞机旅客
 机场管理建设费和票价政策的通知
 (2000年8月21日发布)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首都、虹桥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家计委《关于促进我国支线航空运输和国产支线发展有关问题的请示》(计基础〔2000〕112号)文件的批复精神(国办通〔2000〕3号),为促进国内支线航空运输的发展,完善民用航空运输的网络布局,经研究,现就支线飞机旅客机场管理建设费和票价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线飞机的界定范围
  指70座级以下涡桨飞机和50座级以上各类支线飞机,具体包括:国产的新舟60、运7,进口的萨伯340、多尼尔328、冲8-300/400、ATR72、CRJ200-ERJ145。
  二、支线飞机旅客机场管理建设费标准
  自2000年10月1日起,对乘坐国内支线飞机旅客收取的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从现行每人50元降低到每人10元。
  三、支线飞机的票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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