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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
 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2001年10月22日 国办发〔2001〕77号)


  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结合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总体要求。
  1.确立培训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到位。培训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培养和造就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客观要求,也是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应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把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围绕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确定培训重点和培训内容。着力培养和提高公务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及现代科学知识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3.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各级各类的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公务员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培训和考核、使用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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