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1号 2000年10月23日公布)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局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以下3件规章和7件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的规章
1.《
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
1995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8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2.《
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2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3.《
进口照相机市场管理办法》
1996年8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5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登记管理的若干规定》
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 1995.10.10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黄金市场管理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89〕第61号 1989.3.24
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安部关于查处投机倒把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80〕工商总字第8号 1980.1.25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
外交部关于受理南朝鲜商标注册问题的通知》
工商标字〔1989〕第37号 1989.2.20
5.《
关于继续开展整顿酒类商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