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对现有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对所有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淘汰设备落后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获资格认证或在定期复查中取消资格认证的企业,都要限期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
3.做好棉花销售企业的注册登记。凡开展棉花收购、加工以外其它棉花经营的企业,不需经过资格认证,可直接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核准登记后开展棉花销售业务。
三、加大管理力度,打击棉花市场违法经营行为
1.坚决取缔未经资格认证擅自开展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和个人。放开棉花收购,是这次改革的核心,同时意味着棉花收购主体更加多元化,管理难度更大。各棉花主产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棉花收购、加工秩序的管理,从现在起,在新棉收购和加工高峰时期,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部署和检查,对未经资质认证擅自开展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取缔。
2.集中力量,查处棉花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通过查处大案要案,设立和公布棉花专项举报电话,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查处棉花市场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假冒产地和标识等违法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棉花打假专项行动,大力规范和整顿棉花市场秩序。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棉花加工设备的监督管理。棉花主产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棉花销售企业和销售广告的检查,防止国家明令淘汰的小轧花机、小打包机通过买卖、转让和租赁等方式死灰复燃。
4.严格执行“严禁任何地区或单位利用划片设卡等方式限制棉花购销活动”的规定,不得设卡检查、变相收费、罚款放行,进一步提高棉花市场管理的政策水平和执法水平。
四、加强协调配合,有效管理棉花市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本职,强化管理,同时注意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工作协调。及时掌握棉花市场的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棉花市场动态监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各有关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
二00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