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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关于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的通知[失效]

  (三)抓好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下功夫整治非法印刷大案要案多发地区。重点整治2001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中要求关闭的出版物市场周边地区;重点整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印刷厂点密集的地区。全国将湖南邵东、浙江苍南、北京通州等地作为此次先进重点整治的地区。各地应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确定各自的重点整治地区并报全国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压缩不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对达不到印刷企业资质条件的,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方式予以整合。通过整改整合仍未达到标准的,不允许其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要严格按照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宏观调控规划的要求,大力压缩不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
  四、措施办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印刷业管理的指示,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与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对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检等部门在整治和案件查处中,要按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泛、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及时报道重大案件的侦破情况,反映整治的各项成果。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力量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印刷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五)压缩总量,优化结构。要加强总量控制,整合压缩不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同时,要抓紧研究制定印刷企业资质条件,提高准入门槛。要大力调整并优化印刷产业结构,制定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宏观调控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完善法规,强化监管。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规章。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部门对印刷全行业的监管,特别要充实力量,加强重点地区的监管。要建立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检等部门对印刷业的监管联动机制。要规范印刷企业审批和监管程序。要采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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