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查处制作销售盗版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
(建设〔200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1999年以来,我部陆续接到一些地区销售盗版标准设计图集的举报,并反映所购标准设计图集图面模糊不清、质量低下、影响使用。经调查,某些地区确有制作、销售盗版标准设计图集的行为,甚至有的是本行业内部图集销售部门所为。这种不顾国家法律法规,侵犯标准设计管理部门和编制单位权益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规定》,造成标准设计市场混乱,而且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质量。这种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为清理整顿标准设计市场,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00年一季度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于2000年3月底前函报我部勘察设计司。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部勘察设计司、全国标办将组织抽查,并不定期地开展打击盗版行动,对制作、销售盗版标准设计图集的,要对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对制作、销售盗版图集的部门或单位,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并取消销售标准设计图集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