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1年8月17日 国质检财〔2001〕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更好地做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等问题的复函》(财综〔2001〕32号)和《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320号),总局制定了《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现与财政部(财综〔2001〕32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1320号)文件一并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
二、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等问题的复函(略)
三、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附件一: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以下简称棉检验师考试收费)指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和《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工本费,是实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行资格考试工作的资金来源。
第二条 为了加强对棉花检师考试收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等问题的复函》(财综〔2001〕3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