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客户经理的考核
第十六条 客户经理的考核方法。
(一)各级行客户部门每年初根据每位客户经理岗位职责及客户基础(含客户质量和数量),确定其考评年度内应完成的任务,与客户经理签定《客户经理工作任务书》,年末进行年终考核。
(二)如有阶段性的特殊任务下达,则根据客户经理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对客户经理的工作任务进行适当调整。
(三)客户经理的任务完成情况由本人填报,客户部门复评、认定,提出初步的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包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类,报各级行主管行长审定。
(四)客户经理年度考核不称职的,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下调一个等级,助理客户经理解聘;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客户经理晋升上一等级或适当提薪;对于给本行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客户经理除一次性奖励外,晋升上一等级或适当提薪。
第十七条 客户经理的考核内容。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其中管理行以定性考核为主,经营行以定量考核为主,各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重点和考核权重。
(一)定量考核。包括管理业绩和拓展业绩,主要考核对现有存量客户的维持与管理业绩,对新客户的拓展及开发新产品的业绩等。
(二)定性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
(三)对有重大价值的信息反馈、重大项目研究开发的酌情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或因工作失职给农业银行带来损失,经查实进行必要的处罚。
第十八条 定量考核指标。主要包括资产指标、负债指标以及中间业务指标的考核,各级行根据本行客户任务和工作目标进行细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分行根据本办法,制定客户经理制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条 各分行根据本办法进行考评时,应结合本行情况,确定考评重点,并制定具体的指标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