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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撤销部分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撤销部分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1999年3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各委管国家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坚决防止盲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我们复查和清理了近年来由我委直接审批和具备条件、授权审批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经研究决定,陕西汽车齿轮总厂富勒变速箱改造(国经贸改〔1997〕447号)
、成都无缝钢管厂平炉
改造和山东沪鲁石膏板厂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国经贸厅改〔1998〕15号)以及上报国务院待审批的金陵石化公司化肥厂改造(国经贸改〔1997〕335号)等4个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撤销。
  请有关省市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有关企业。已开工的要停止建设,尚未开工的要立即停止项目前期工作。
  附件:撤销部分技术改造项目表
 
  附件        撤销部分技术改造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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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批准文号 │    项目内容    │总投资│  撤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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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石化公│国经贸改 │采用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159300│市场、投资效益│
│司化肥厂 │〔1997〕33│,改造大化肥,降低生产│   │发生变化,无法│
│     │5号    │成本。        │   │继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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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汽车齿│国经贸改 │完善质量检验、技术开发│   │法人主体变化,│
│轮总厂  │〔1997〕44│,改造齿轮、箱体加工生│4570 │项目不再具备实│
│     │7号    │产线,提高产品质量,扩│   │施条件    │
│     │     │大品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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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无│国经贸厅改│炼钢车间改造,淘汰平炉│   │企业自筹能力不│
│缝钢管厂 │〔1998〕15│,建设一座85吨超高功│1900 │足,拟实行资产│
│     │号    │率电炉。       │   │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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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沪鲁石│国经贸厅改│利用现有生产设施,建设│   │市场发生较大变│
│膏板厂  │〔1998〕15│一条年产2500万平方│19000 │化,再上项目属│
│     │号    │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   │重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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