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阅交接登记簿,核对考勤登记簿,检查出纳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交接制度,登记簿上填写的内容是否清楚,双方及监交人的签章是否齐全;
(三)核对管库员是否坚持库房钥匙分管原则,临时交接班时,是否坚持“双线平行交接”原则,审阅交接登记簿有无同一人交叉接触两把钥匙的问题。
第十五条 视对出纳内控制度,特别是查库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核结果,决定是否实施查库。如被稽核单位内控严密、查库制度执行严格,可不实际盘点库存现金,但应在稽核报告中注明,以明确责任。
查库的基本要求:
(一)库存现金数与库存现金登记簿数、现金科目总账余额数是否相符,有无长短款和“白条”抵库、票据抵库问题;
(二)库存限额是否符合有关部门核定的额度,有无超库存现象;
(三)有关账、簿上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逐日相互核对的签章是否齐全。稽核人员两人以上向被稽核单位内勤主任或出纳负责人出示稽核证即可实施查库。
第十六条 实行柜员制的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录像监控管理制度;内勤主任是否经常检查监督临柜人员制度的执行情况;办理收、付款业务及库款管理是否按规定使用计算机处理;柜员是否存在自行抹账的问题;录像资料是否保存两个月以上,调阅录像资料是否经行长批准,有无记录。
第四章 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重要内控环节的稽核
第十七条 稽核经营机构负责人是否传达贯彻了、经办人员是否认真学习掌握了《
中国农业银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并重点稽核以下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是否落实了重要空白凭证专人负责,并与印、押、机分别管理制度;
(二)是否建立健全了登记簿制度,包括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交接登记簿、有价单证保管登记簿、未发行有价单证登记簿、已兑付有价单证登记簿、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查库登记簿等;
(三)是否将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列入表外科目核算;
(四)是否健全了账证核对制度;
(五)是否健全了定期检查制度。
第十八条 稽核业务管理层的自律监管是否到位:
(一)通过审阅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检查登记簿,稽核内勤主任是否履行了每月检查一次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使用管理情况的职责;
(二)支行业务主管部门是否每季度对辖内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情况抽查一次,抽查面是否达到不小于50%的要求;
(三)地市行业务主管部门是否每半年组织对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情况抽查一次,抽查面是否达到不小于30%的要求;
(四)分行业务主管部门是否每年对涉及的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情况组织一次抽查,抽查是否达到不小于2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