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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特约传真汇款会计核算手续

中国农业银行特约传真汇款会计核算手续
 (1998年11月5日 农银函〔1998〕773号)


  为规范特约传真汇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特约传真汇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实时汇兑会计核算手续》,制定本核算手续。
  一、科目账户设置
  在全国联行汇出汇款科目下增设特约传真汇款户,用于核算汇出行受理特约传真汇款业务移存的款项。移存款项时,逐笔登记本账户;次日收到电子汇兑借报划回时,逐笔销记本账户。本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应汇总至本科目发生额中,一并录入电子汇兑系统,参与联行汇差资金的清算。
  二、发出特约传真汇款的处理
  (一)汇出行根据实时汇兑凭证填制特约传真汇款通知书,加盖结算专用章,如已通过实时汇兑系统发送过,则应在备注栏注明“注意重复”字样和原实时汇兑业务的报单号码,交内勤坐班主任审查。
  (二)汇出行内勤坐班主任应审查如下内容:
  1.是否无法通过实时汇兑系统将款项实时汇出;
  2.汇款用途是否为证券清算资金;
  3.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是否为指定专用账户;
  4.收付款单位是否一方为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另一方为证券资金清算部上海(深圳)户,或双方分别为清算部上海户和深圳户。
  审查无误后,内勤坐班主任在特约传真汇款通知书背面签署处理意见,交主管行长(或营业部、办事处、分理处、营业所主管主任,以下简称主管行长)审查。
  (三)主管行长应审查如下内容:
  1.是否符合办理特约传真汇款的要求;
  2.是否有内勤坐班主任同意办理特约传真汇款的处理意见。
  审查无误后,主管行长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特约传真汇款密押管理办法》的要求核发特约码。
  (四)编押员凭特约码编制密押并签章,然后将特约传真汇款通知书交专人发送,内勤坐班主任现场进行监督,记录发送情况。
  (五)待汇入行传真返回收妥信息,汇出行确认该笔特约传真汇款已发送成功,由发送人签章(双签),并注明发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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