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
199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等问题的通知
((94)会考字第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职改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改办、计财委,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
现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的有关1994年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是深化职称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会计人才,促进会计队伍素质稳步提高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应坚持进行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办法。1994年资格考试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继续举行。
二、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今年开考的科目,全国统考时间定于1994年6月25日下午和26日。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为:25日下午,经济法概论(助理会计师),统计学原理(会计师);26日上午,财政与金融(助理会计师),财务管理(会计师);26日下午,成本会计(助理会计师),管理会计(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去年开考的科目,今年将再举行一次,全国统考的时间定于1994年10月8日下午和9日。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8日下午,财经实用写作(助理会计师),审计学(会计师);9日上午,政治经济学(助理会计师),会计学(下)(会计师);9日下午,会计学(上)(助理会计师),财经应用数学(会计师)。
三、会计员资格考试和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甲种考试的全国统考时间定于1994年10月9日,上午为会计实务科目,下午为综合知识科目。
四、1994年会计员和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甲种考试和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去年开考的科目报名时间确定从1994年4月1日起至4月20日止,具体时间由各地安排。
请各地按计划抓紧抓好考试用书征订分发、报名安排、培训辅导等考务准备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