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印发职位职称司1993年工作要点的函
(人职司函(19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职改部门:
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安排1993年的职称改革工作,现将我司199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研究部署工作时参考,今后如有变动,再作适当调整。
人事部职位职称司
1993年1月12日
职位职称司1993年工作要点
1993年职称改革工作继续认真贯彻十四大精神,适应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同时着手建立具有国际可比性和社会公认性的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下放给企事业单位自主管理的新情况,积极做好对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和信息引导工作。对科学设岗、任职考核等组织进行不同形式和范围的经验交流;对差额拨款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给各地提供一些参考性方案;根据国家财政许可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继续进行微调;对于津部分事业单位及中科院、机电部深化职称改革的试点经验进行总结交流,推动金融系统行员制的实施。
二、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一)按照具有国际可比性和社会公认性的原则研究和拟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总体方案,确定需要实行资格考试的专业、层次和办法。按照职位职称司与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的分工,加强对资格考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政策研究,继续搞好现行各专业、层次的资格考试,组织协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及医师资格考试,积极准备工程系列部分专业资格考试。
(二)拟定部分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标准。本着向国际通用水准看齐和争取国际双边或多边相互承认,使我国专业技术资格逐步纳入对外开放总体格局的原则,完成部分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标准的制定工作。
完成并公布工程、农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医师高级资格评定标准,按条件逐步组织实施。积极研究制定经济、会计、统计及其它需要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的高级资格评定标准。
(三)研究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规定、评定机构组建模式及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