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送解决东北
地区煤炭企业养老金发放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的函
(劳社部函〔1999〕104号)
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
5月11日上午,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建伦同志邀请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贯彻吴邦国副总理近期关于解决困难地区、困难行业两个确保问题的批示,研究东北地区煤炭企业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对策措施问题召开座谈会。现将《解决东北地区煤炭企业养老金发放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印送给你们,以便共同遵照落实。
1999年5月18日
解决东北地区煤炭企业养老金发放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
5月11日上午,劳动保障部邀请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吴邦国副总理近期关于解决困难地区、困难行业两个确保问题的批示,研究东北地区煤炭企业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对策措施问题召开座谈会。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建伦、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路和平、国家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王君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认真学习了吴邦国副总理近期的重要批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吴邦国副总理的批示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当前国际形势十分复杂,国内又处于敏感时期,重点解决好困难地区、困难行业两个确保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会同志表示,一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坚决落实吴邦国副总理的批示精神,协助地方做好困难地区和困难行业的两个确保工作。
与会同志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讲,全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难点在东北地区,东北三省的难点在煤炭企业。处理好煤炭等企业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问题,是当前的工作重点,有利手维护社会稳定。目前,东北三省煤炭企业养老金发放的主要问题是:(一)煤炭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新拖欠养老金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据劳动保障部了解,从去年9月至今年4月,辽宁省拖欠煤炭企业养老金5419万元,吉林省拖欠4800万元,黑龙江省截止到今年3月底共拖欠1.46亿元。(二)煤炭企业按规定缴费的情况很不理想,黑龙江省4大煤矿3月份缴费率仅为16.9%。(三)对煤炭企业的养老保险仍未纳入省级统筹,处于封闭或半封闭运行状态。与会同志认为,煤炭企业的养老金发放问题,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看,都潜伏着危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经过协商,与会同志就落实吴邦国副总理批示,解决东北地区煤炭企业养老金发放问题,议定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