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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登统工作规则

  (四)培训、考核评统工作人员;
  (五)检查试卷评阅人员执行评分标准的情况,纠正评分标准的执行偏差,裁决试卷评阅过程中的分歧意见,辞退不合格的评统工作人员;
  (六)指导、检查答题卡读卡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程序的情况;
  (七)协调评统各环节的工作,掌握评统工作进度;
  (八)监督评统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处违纪工作人员。
  评统工作按分工应分别设立:答卷保管组、答题卷评阅组、答题卡读卡组、成绩登统组、成绩校对组等。
  第四条 评统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二)严格遵守评统工作相关制度及工作规程;
  (三)试卷评阅人员应具备评统领导小组要求的相应学科专业水平;
  (四)参加评统领导小组组织的试卷评阅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五)与评统领导小组签署保密承诺协议书,并履行承诺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考试结束后,各地方考办应派专人(至少两人)将有效答题卷、有效答题卡及考试相关资料押运到全国考办设立的试卷库,并与评统领导小组指定的答卷保管组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答卷保管组工作人员直接接受评统领导小组指定的答卷保管组组长的管理,其他人员均不得擅自进入试卷库。
  第六条 试卷评阅工作要求
  (一)答题卷评阅工作基本要求
  答题卷正式评阅前,由评统领导小组组织对答题卷进行抽样试评,试评中如需对原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调整的,由命题专家研究提出具体意见,经评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对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试评工作结束后,评统领导小组对拟参加答题卷评阅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试题的讲解、标准答案的解释和正确掌握评分标准的要求。评统领导小组还将对评阅纪律、评分书写等内容进行培训。
  培训结束后,由评统领导小组对答题卷评阅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评阅工作。
  (二)答题卡读卡工作基本要求
  答题卡采用光标阅读机进行读卡评阅。答题卡评阅前,由评统领导小组对拟参加答题卡读卡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并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答题卡读卡工作。
  (三)试卷评阅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原则:
  1.试卷评阅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评阅,做到严格遵循评分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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