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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和《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
 《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和《中小学教科书
 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2001年6月7日 新出联〔20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教育厅(教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各中小学教科书出版及印制单位,各相关质检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提高中小学教科书编印质量、降低价格以减轻学生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6月7日批准发布了《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18358--2001)和《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GB/T18359--2001)两项国家标准。
  这两项国家标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现就标准实施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科书的编辑出版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标准,本着美观大方、经济适用和减轻学生负担的原则,确定教科书的幅面尺寸、字体、字号、纸张种类和印刷形式等,为不同地区提供不同版本的适用教科书。
  二、中小学教科书的审定机构在审定教科书时,要把这两项国家标准作为教科书审定通过的标准之一。新版教科书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不得审定通过;现行不符合这两项国家标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在修订再版时,要按照标准要求适时调整。
  三、所有与中小学教科书印制有关的印刷设备、纸张和原辅材料的生产及供应单位,应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供应。
  四、凡有生产能力印刷标准幅面尺寸教科书的印刷企业,应严格执行这两项国家标准;尚无生产能力印刷标准幅面尺寸教科书的印刷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经济状况制定相应的设备改造规划和五年之内的过渡措施与计划,尽快改造设备,以适应这两项国家标准。
  五、依据这两项国家标准,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中小学教科书用纸的质量检测工作;新闻出版总署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印制质量的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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