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对进境种畜实施跟踪记录的通知
(2001年6月11日 国质检函〔2001〕150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了解掌握我国进境种畜的分布情况,跟踪调查进境种畜健康状况,同时为开展进境动物风险分析、促进动物品种改良和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必要的统计分析资料,经研究,决定对进境种畜实施跟踪记录(《进境种畜流向记录表》见附件)。现就有关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表由负责进境种畜隔离检疫工作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填报。各局应在每批种畜隔离检疫完毕后填写该表,并须在检疫工作完毕后两周内报总局。
二、该表暂用于记录进境种用猪、马、牛、羊,并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为保证2001年度记录完整,请各直属局补充填报2001年度已经完成检疫工作的动物流向情况。
三、各填报单位按照《进境种畜流向记录表》的格式并统一使用标准A4纸自行印制。
附件:进境种畜流向记录表
附件: 进境种畜流向记录表
制表单位: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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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 │ │进境│ │ │ │ │ │ │
名称 │ │数量│ │ ├──┤ ├──┤ ├──
│ │ │ │ 品种 │ │ 数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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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国│ │许可│ │ │ │ │ │ │
家或地│ │证号│ ├────┼──┼────┼──┤ ├──
区 │ │ │ │进境日期│ │隔离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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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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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地区(省、县)│农场名称│法人代表│通讯方式│品种│数量│动物标识号
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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