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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评奖工作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
 优秀学术专著评奖工作的通知
 (1991年5月28日 教备〔1991〕29号)


  出版学术专著是高校出版社的重要任务之一。据统计,十年来,高校出版社已出版学术专著6000多种。为检阅高等学校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的成果,肯定广大教师、著者、出版者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及出版事业的繁荣做出的贡献,决定在1991年进行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的评奖工作。
  现将《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评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出版社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评奖办法

  为检阅高等学校出版学术专著的成果,肯定广大教师、出版工作者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及出版事业的繁荣做出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在1991年进行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的评奖工作。
  一、评奖标准及范围
  凡高等学校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及有较高的出版质量,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奖:
  1.系统阐述本门学科理论,并且具有一定创见的反映国内外现有学术水平的著作。
  2.创造性的总结和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并对实践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著作。
  3.总结和探讨生产中的科学技术问题或深入总结本人或所在单位科研成果,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著作。
  4.系统整理我国文化遗产,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具有较大提高和发展的著作。
  5.国外名著或重要科学技术著作的优秀译本。
  这次评奖的范围是从建社至1990年12月31日止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此外,凡参加全国优秀教材评奖的出版物不再参加学术专著的评奖。
  二、评奖办法
  这次评奖采取出版社推荐和评奖委员会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推荐工作
  参加评奖的出版社要严格按照评奖标准和规定的推荐种数,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向评奖办公室推荐本出版社的备选学术专著。
  (1)推荐种数
  各出版社可推荐不超过所出学术专著总数2%的著作为备选专著,出版专著总数不足50种的出版社可报一种。
  (2)推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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