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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三、财务管理工作
  (一)预算管理
      达标
  1.对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分配和核算,实行综合财务计划。
  2.编制年度预算方案及各项资金收支计划有定额和依据,切合学校实际,并有详细说明,不得搞赤字预算。
  3.对年度预算指标实行有效控制措施,掌握学校各单位资金需要、使用、结余的情况,提出筹措资金的措施,合理调动资金和调整预算。
  4.学校内部经济包干分配数字有定额依据,经济承包项目有指标、定额依据,并有检查制度。
  5.建立独立核算和二级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有检查措施。
  6.校办工厂、农场、公司及基建投资均应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严格执行。
  7.学校各种基本数字的增减变化,要设辅助簿册登记,统计准确及时,不重不漏,编报基本数字表真实、准确。
      三级
  1.对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制度,订有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2.建有较科学可行的预算分配方法。
      二级
  1.对预算管理建立分配、控制、评估等全过程科学管理办法。
  2.校办工厂、农场、公司的财务管理达到本地区同行业二级水平。
  3.财会部门能在参与决策方面发挥较有效的作用。
  (二)工资、奖酬金、福利基金管理
      达标
  1.设立工资基金登记台帐,记录全部职工人数及工资增减变化,借以编制工资发放清单、清册及填制有关报表,分析工资基金计划执行情况。
  2.各种预算外收入提取的“奖励基金”、“福利基金”、“酬金”的提取来源和比例符合规定,并设立专户记录提支情况。
  3.职工领取的各种奖、酬金,有统一综合记录;正确、完整地汇总奖金总额;并照章缴纳奖金税。
  4.福利费每月按标准和实有人数计提,并转预算外“其他代管经费”专户管理,按规定范围支用。
  5.校办工厂、农场、公司应按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比例提取各项专用基金,并设专户记录、管理,按规定范围使用。
  (三)助学金管理
      达标
  1.根据所掌握的全校各类学生人数,按照人民助学金管理办法编造享受类助学金名册,并规定有严密的领取手续和检查制度。
  2.各类学生的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贷款的申请、评定的制度,发放有清册,领取有手续,并有详细的记载,及时回收贷学金。
  四、物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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