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试行)》
及《学校国防教育常规》的通知
(1992年2月19日 教防〔1992〕2号)
现将《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试行)》及《学校国防教育常规》发给你们,请印发至有关学校。这两个文件是学校实施国防教育的依据,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力争在“八五”期间扩大至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完小及所有初级中学。
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试行)
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是根据党的十三大和全国七届人大会议提出的“要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的要求制定的。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向青少年进行公民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抵御国际敌对势力和平演变阴谋和武装侵略,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措施。本纲要是实施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的基本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纲要,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一、教育目的
通过教育使学生了解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初步的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初步基础。
二、教育原则
(一)国防教育必须在贯彻教育方针的前提下,与学校德育及其它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并注意发挥国防教育的特点;
(二)利用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主渠道,结合各科教学和课外活动,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按照各级各类学校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内容,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活动。
三、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小学1-3年级
国防知识
1.建立家乡、祖国、首都的概念,认识国旗、国徽、党旗、军旗,了解其图案的意义;
2.了解“七.一”、“八.一”、“十.一”等纪念日的来历,知道中国共产党、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
3.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祖国的保卫者,会讲一些战斗英雄故事。
军事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