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建立棉花
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台账的通知
(1998年8月14日 农发行字〔1998〕282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了做好棉花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工作,总行根据棉花贷款发放、日常监测管理和收贷收息三个工作环节的不同要求,制定了6个棉花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基本台账及《棉花贷款管理台账登记说明》(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行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总行制定的6个基本台账和《棉花贷款管理台账登记说明》转发到各基层行。各基层行一律于1998年9月10日前建好新台账。各分支行可根据本行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基本台账进行补充和完善,但不得减少基本台账的内容。
二、台账按每户棉麻企业分别建立,由基层行管户信贷员负责登记。管户信贷员要随时掌握企业物资和资金的运动情况,严格按《棉花贷款管理台账登记说明》认真、及时地逐笔、序时登记。
三、台账主要登记与棉花贷款变化有直接关系的棉花购、销、调、存等环节物资和资金的变化情况。台账中大部分指标源于企业财务统计指标和业务统计指标或衍生而来。因此,为了确保台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基层行管户信贷员必须经常深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每月将台账与企业财务统计和业务统计进行核对。
四、台账是填报《棉花贷款管理月报表》的基础,各基层行必须根据台账汇总据实填报《棉花贷款管理月报表》,不得弄虚作假。
五、各级行要把建立、完善、登记好台账作为搞好棉花贷款封闭运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各级行行长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台账内容准确性的审核,并把台账登记工作纳入对信贷员的责任目标考核之中,以保证这项工作得到落实。
六、本台账建立之后,各级行以前建立的各种棉花贷款管理台账自行决定取舍。但如果存在与本台账相抵触的内容,一律以本台账为准。
附一: 棉花收购台账(台账一)
企业名称: 单位:担、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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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摘│发│收│ 收购值 │ 棉花收购项目 │ 结余货币资金 │
│ │要│放│购│ │ │ │
├─┬─┤ │收│数├─┬─┬─┼─────┬───────┬────┼─┬─┬─┬─┤
│ │ │ │购│量│合│收│收│ 皮棉收购 │ 籽棉收购 │棉籽收购│ │收│收│辅│
│月│日│ │贷│ │计│购│购├─┬─┬─┼─┬─┬─┬─┼─┬──┤合│购│购│助│
│ │ │ │款│ │ │价│费│收│收│收│收│折│收│收│收│ 收 │计│专│库│账│
│ │ │ │ │ │ │款│用│购│购│购│购│合│购│购│购│ 购 │ │户│存│户│
│ │ │ │ │ │ │ │ │数│价│费│数│皮│价│费│数│ 价 │ │存│现│存│
│ │ │ │ │ │ │ │ │量│款│用│量│棉│款│用│量│ 款 │ │款│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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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 5│6 │ 7│ 8│ 9│10│11│12│13│14│ 15 │16│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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