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废止和需要修改的
金融规章目录(第五批)的通知
(1998年7月30日 银发〔1998〕348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
现公布第五批废止和需要修改的金融规章共99件。其中,失效和废止的共74件,需要修改的25件。所列失效和废止的金融规章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废止。
附一: 废止的金融规章目录
一、计划资金类
01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1号 1997年4月28日
二、金融管理类
01 中国人民银行
单位定期存款暂行办法
银发〔1982〕165号 1982年6月1日
02 关于批准中国银行开办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的通知
银发〔1986〕86号 1986年4月12日
03
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
银发〔1988〕249号 1988年8月16日
04 关于储蓄业务统一归口管理的通知
银发〔1989〕140号 1989年5月10日
05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
银发〔1989〕158号 1989年5月21日
06 关于加强储蓄管理的通知
银发〔1989〕167号 1989年5月31日
07
关于加强储蓄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银发〔1990〕120号 1990年4月25日
08 关于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和进一步加强对邮政储蓄管理的通知
银发〔1991〕324号 199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