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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内蒙古大黑山等16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内蒙古大黑山等16处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二00一年六月十六日 国办发〔2001〕4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的内蒙古大黑山等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计16处)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内蒙古大黑山等16处自然保护区在我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保护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重要保护价值,进一步加强这些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对于保护我国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遗迹,维持基本生态功能和生态过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和功能。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
               (共计16处)

  内蒙古自治区
    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辽宁省
    成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浙江省
    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福建省
    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江西省
    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河南省
    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北省
    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南省
    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重庆市
    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
    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贵州省
    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云南省
    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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