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城镇推广使用经济适用型教材。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为减轻学生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除经济较为发达的城镇和少数富裕农村地区外,在其他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城镇推广使用黑白版教材,对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要逐步实行政府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制度。上述地区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订购黑白版教材,出版和发行部门要保证黑白版教材的供应。
(二)制定教材的版式标准。本着美观大方、经济适用的原则,对中小学教材的版面、字体、字号、间距、插图、纸张质量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具体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制定。
三、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精神,坚决纠正目前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状况,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强迫学校订购,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发行或搭售教辅材料。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专题教育的有关书籍和资料。
(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对教辅材料的出版、发行进行清理、整顿,切实加强对社会出版发行的教辅材料的管理。
(三)严厉打击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活动。对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查许可出版、印刷、发行教学用书的,一律取缔,依法严肃处理。
四、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
(一)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材编写核准制度,完善教材的审定体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申报教材编写者的资质、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体系结构及教材的适用范围等进行核准。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公务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教材的编写。核准的具体程序和内容由教育部另行制定。
按照编审分开的原则,完善教材审定体制,实行两级审定。教育部负责国家课程的教材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通的地方课程教材的审定,地方课程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定,报教育部备案。地方课程教材的品种和数量要严格控制。
(二)深化教材出版发行体制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出版发行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方式和单一渠道发行的体制。教材的出版发行由符合教材出版发行资质的出版发行机构(或出版发行联营机构),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范围内,在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前提下,通过竞标进行。教材出版发行机构的资质由新闻出版总署确认。本着保证质量、公平竞争、降低成本的原则,引入新华书店以外的发行机构参与教材的发行。中小学教材的出版发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牵头、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参加,面向全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