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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人事部等部门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团委、人事厅(局)、西部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文明办、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办、团工委,中央金融工委文明办、团工委,中央企业工委文明办、团工委:
  1996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卫生部、科技部、农业部积极实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集中选拔的方式,先后派遣6810名城市青年前往中西部160多个贫困县,开展为期半年至2年的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推广和农业技术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锻炼青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对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各类人才投身西部建设,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更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在扶贫开发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和突击作用,引导广大青年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团中央与教育部、卫生部、农业部、科技部正在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各项工作,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从2001年开始,以定期轮换的方式向中西部贫困地区派遣青年志愿者,从事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推广和农业技术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志愿者在贫困地区的服务时间一般为半年至2年。
  派遣青年志愿者主要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以支援本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省定贫困县及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为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辽宁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副省级城市以及在京各系统单位以支援对口扶贫省(区)为主。
  二、招募对象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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