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印发2001年国家计委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00一年六月六日 计价检〔2001〕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
为切实做好我委主管领域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制定了《2001年国家计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国家计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
(国家计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2001年5月31日)
为切实做好国家计委主管领域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现将2001年的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突出重点,查处一批严重破坏价格秩序的大案要案。今年,要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可参与程度高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第一,开展全国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国家计委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大型医疗单位进行直接检查,并派出若干工作组赴各地督促指导。第二,全面清理整顿轿车购买、落籍和使用环节的各种收费。今年下半年,选择若干轿车重点生产企业和部分用户进行调查,摸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方案,组织全国开展检查工作,并选择2--3个省会城市进行直接检查。第三,严肃查处住房建设、销售和物业管理中的乱收费行为。以建设系统、土地管理系统为重点,主要检查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47项住房建设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收取等。第四,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拟于8月份启动,10月份结束。重点检查今年春、秋开学后所发生的收费行为。
在全国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大环境下,要加大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力度,抓住重点领域,抓住重点项目,抓住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震慑违法分子。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树立价格行政执法的权威。
二、坚决制止利用价格、收费手段进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的行为。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重点清理带有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内容的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规定,尤其是地方政府和部门出台的规定。拟于7月份下发国家计委关于清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指导地方价格部门开展这项工作。查处利用价格、收费手段进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以任何价格、收费方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严肃查处规定歧视性价格或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外地商品或服务采取不同的检验收费标准或重复检验收费的行为。省级价格部门也要在国家计委的领导下,加大对利用价格、收费手段进行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的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稽察。重点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环境的专项稽察,重点查处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加强招投标收费问题的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收费制度,规范标书收费等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