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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
 《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法规字〔2000〕44号)


湛江海事局:
  《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9日经交通部批准,现予发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000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湛江管辖海域的安全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海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湛江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人员,以及其他与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事局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本规定所称的湛江管辖海域,包括湛江港区及港区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

第二章 港区及港区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锚地、禁锚区及禁航区

  第四条 湛江港区为下列四联线之范围:
  (一)东边线:由硇洲岛东端海头公(20°56′00″N/110°38′00″E)至1号灯浮(20°56′00″N/110°40′30″E)折向北,经21°06′00″N/110°40′30″E点折向西至南三岛南端20°06′00″N/110°34′30″E点,沿南三岛岸线至南三河口21°11′00″N/110°25′48″E点向北岸安铺角21°11′24″N/110°26′00″E),经麻斜、莫烟楼、坡头到龙王湾口21°17′36″N/110°26′18″E,龙王湾北岸西南角21°18′18″N/110°26′00″E,再沿岸线到新村沙21°21′00″N/110°25′32″E点;
  (二)西边线:由硇洲岛西南方的南角沙咀(20°52′42″N/110°33′18″E),经硇洲水道2号灯浮(20°52′54″N/110°31′34″E),经20°55′33″N/110°30′30″E点,沿东海岛岸线经崩塘角、堵海大堤向北经调罗、石头角、湛江港二区、四区、一区、长桥码头、海滨宾馆、平乐、霞海、沙湾、过军民大堤沿调顺岛东岸铁路大堤经加隆到北边21°21′00″N纬度线;
  (三)北边线:以五里山港的新村沙咀21°21′00″为界;
  (四)南边线:由硇洲岛西南角的南角沙咀向北沿硇洲岛岸线经淡水、北港、烟楼、斗龙至海头公。
  第五条 湛江港区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是指112°00′E经线和20°18′32″N/112°00′向西到中越水域分界线的纬线之间的我国海域(各港口港章水域除外)。
  第六条 船舶在港区内锚泊必须在以下锚地范围内:
  (一)引航锚地:
  1.第一引航锚地:以20°58′03″N/110°37′18″E为中心,半径740米的水域,最小水深12米,泥底,6-7级风时,浪高达3-4米以上,船摇摆剧烈,若引航员不能在此登船时,以及吃水在9米以下的船舶可自航至第二引航锚地等候引航。
  2.第二引航锚地:21°05′10″N/110°30′12″E;21°05′27″N/110°30′12″E;21°05′24″N/110°31′26″E;21°05′31″N/110°31′26″E四点连线范围内的水域,最小水深11米,泥及泥沙底。
  (二)检疫锚地:第二引航锚地亦为本港检疫锚地。
  (三)港区内大、中型锚地的编号、北纬/东径、旋回半径、最小水深、底质:
  1.21°11′36″N/110°25′17″E,半径270米,最小水深13.4米,沙泥底。
  2.21°11′17.5″N/110°25′14.5″E,半径270米,最小水深14.8米,沙泥底。
  3.21°10′39″N/110°25′06.5″E,半径250米,最小水深12米,泥底。
  4.21°10′23″N/110°24′59″E,半径250米,最小水深13.6米,泥底。
  5.21°10′08.5″N/110°24′52.5″E,半径250米,最小水深14.6米,沙泥底(平时不宜安排抛锚)
  6.21°08′51″N/110°24′33.5″E,半径250米,最小水深9.9米,沙泥底(平时不宜安排抛锚,只准防台时使用)
  7.21°08′27.5″N/110°24′46.5″E,半径250米,最小水深11米,沙泥底。
  8.21°07′14″N/110°25′36″E,半径300米,最小水深13.8米,沙泥底。
  9.21°06′59″N/110°25′50″E,半径300米,最小水深14.5米,沙泥底。
  10.21°06′42″N/110°26′03″E,半径300米,最小水深10.2米,硬沙泥底。
  11.21°06′06″N/110°26′36″E,半径400米,最小水深17米,沙泥底。
  12.21°05′16″N/110°26′49″E,(因设置浮筒,现予取消)
  13.21°05′14″N/110°40′08″E,半径270米,最小水深13米,沙泥、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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