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煤矸石作混合材磨制各种水泥
我国大多数过火矸以及经中温活性区煅烧后的煤矸石均属于优质火山灰活性混合材,可掺入5%~50%的作混合材,以生产不同种类的水泥制品。用作水泥混合材的煤矸石要求是炭质泥岩和泥岩、砂岩、石灰岩(氧化钙含量>70%)通常选用过火或燃烧过的煤矸石。煤矸石的活性应符合GB12957-92标准,放射性应符合GB9196-88标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应符合GB1344-92标准。
3.煤矸石制轻集料的技术要求
我国积存的煤矸石中有40%左右适合于烧制轻集料(称为煅烧煤矸石轻集料),有10%左右的过火煤矸石经破碎筛分即可制得轻集料(称为自燃煤矸石轻集料)。
(1)煅烧煤矸石轻集料:由炭质泥岩或泥岩类煤矸石轻破碎、粉磨、成球、烧胀、筛分而成。在烧制轻集料时,煤矸石中的二氧化硅在含量55%~65%、三氧化二铝含量在13%~23%为佳。对于易熔组分,氧化钙加上氧化镁的含量宜在1%~8%,氧化钠加上氧化钾宜在2.5%~5%,三氧化二铁和碳是煤矸石中的主要膨胀剂,前者含量宜在4%~9%,后者含量宜在2%左右。含碳量过高时,可采用洗选的方法脱碳,或采用配入不含或少含碳的矸石降低碳含量,也可采用在颗粒膨胀前进行脱碳,烧掉多余的碳。
(2)自燃煤田石轻集料
过火的煤矸石经筛分得到轻集料。自燃煤矸石轻集料的生产可按JC/T541-94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自燃煤矸石轻集料的放射性要符合GB6763~86标准的规定。
4.煤矸石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技术要求。
以煤矸石轻集料(粗料25%~30%,细料40%~45%)为骨料,水泥(8%~16%)为胶结料,加水(10%~15%),并可加入少量外加剂,搅拌均匀后,经振动成型、自然养护后即可制成煤矸石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这种砌块的密度、强度、相对含水率、抗冻性、碳化系数、软化系数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15229-24标准的要求;其放射性应符合GB6763-86标准的规定。
5.煤矸石加气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煤矸石加气混凝土主要是以过火煤矸石等为硅铝质材料、水泥和石灰等钙质材料以及石膏为原料,按一定配比后,加水研磨搅拌成糊状物,再加入铝粉发泡剂,然后注入坯模,待坯体硬化后切割加工成型,再用饱和蒸汽蒸养而成。其产品主要有砌块或板材两种。对过火煤矸石的化学成分要求:二氧化硅≥50%;三氧化二铝≥20%;三氧化二铁≤15%,三氧化硫≤2%,烧失率小于10%。煤矸石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的规格、质量的技术要求要分别符合GB11968-89标准和JC351-62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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