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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九部门2000~2005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纲要

  加强科普创作队伍建设。科普创作用深入浅出的表现形式让公众了解和掌握深奥的科技知识,是一项创新性劳动,凝聚着创作人员的智慧和心血;科普作品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科普工作成效的全局。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广大科普创作者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发扬奉献精神,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要,勤奋创作,向社会推出更多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思想艺术性较强的科普作品。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科普创作指南和鼓励科普创作的具体政策措施。
  10.科普专用设施。科普场馆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应主要依靠政府支持和社会资助。各地必须对科普场馆和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专项支持政策,决不允许以科普之名开展与科普无关的各类经营性活动;2001年以前对挪作他用的科普设施进行清理整顿,重新发挥其应有作用;在没有科普设施的大中城市,要把建设专用场馆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尽快组织实施。确保科普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时间,不断更新科普内容,丰富科普形式;在不同地区的专业科普场馆之间加强展品、设施的交流与合作,使有限的科普资源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建设若干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普场馆。对中小学生有组织的参观科普场馆,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免费或优惠。
  积极探索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办法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对通用科普设施、装备、展品的研制活动,可率先按市场机制运行。在制定和实施《科普网络建设行动计划》中,把研究开发以科普教育为内容的计算机软件作为重点之一,制作优秀的科普多媒体作品,在为大众传媒开展科普活动提供强有力支持的同时,形成科普产业的新增长点。
  11.大众传媒。开展科普宣传是大众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电台、电视台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传播手段,办好科普节目和科普栏目,宣传介绍科技知识、工农业实用技术以及与移风易俗、文明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普知识;尚未开设科普栏目的要创造条件尽快开设。通过实施“村村通”工程,使广播电视成为广大农民接受科普教育的重要渠道。选择重点题材,摄制一批高水平的科普电影、电视片,经常性开展科教电影、电视片汇映活动。将科普作品纳入“五个一”工程和全国性的电影、电视优秀节目评选活动。在各类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开设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科普栏目,加强科普宣传。在互联网络办好几个有影响的科普精品网络。
  加强科普图书出版工作。已列入国家“九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科普读物出版工作,要全面完成规划项目。在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跨世纪的科普读物出版工程,纳入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提高所占比例;对科普类作品实行稿费从优的政策;加大对科普读物、出版的奖励力度,在国家图书奖和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中提高科普读物的评奖比重。加强科普读物的对外交流及其版权贸易的引导和管理,扩大视野,优化选题,通过引进国外优秀科普读物,促进我国科普读物整体水平的提高。在科普读物发行工作中充分发挥出版单位和新华书店两个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发行渠道,增加供货品种和数量;特别要加强科普读物在基层网点、农村网点的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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