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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加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函

  各地高新区要积极配合地方人大推进高新区的法制建设,将高新区管理与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制定和完善高新区地方性法规,使高新区指导方针、管理体制、创新机制、保障措施、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要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业者的良好风尚,形成新区的创业文化和氛围。要以多种方式弘扬创业精神,鼓励创业致富,宣传创业者业绩,树立创业者形象,引导科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文化,逐步形成浓厚的创业文化环境。
  要按照国际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社区环境建设,制定政策区建设发展规划,搞好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街的周边环境,改善科技人员住房、交通、通讯条件和生活服务设施,逐步将政策区建设成为依托大学、研究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服务完善、社区管理优良的科学园区和文明社区。
  三、进一步完善高新区创业服务体系
  高新区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将孵化服务机构、创业资本市场和信息网络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实现官、产、学、研、资、介、贸的有机结合,更加有效地推进科技产业化进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成长。
  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是高新区创业服务体系的核心。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和高新区要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大学、科研机构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办好大学科技园、软件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行业或专业技术孵化器、国际企业孵化器、海外孵化基地、孵化器网络,以更加专业化、网络化、国际化的方式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产业化的发展。要充分利用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的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他们到高新区兴办产业。有条件的高新区要积极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强对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
  建立以创业投资资金、科技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创业孵化资金和担保资金等为重要内容的创业资本市场。各类孵化机构要设立必要的创业孵化资金,联合金融、投资机构,为科技创业者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投融资服务。高新区要努力开辟渠道,充分利用国内外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投资机制。
  高新区要集中力量搞好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教育、产业、金融、贸易网络以及因特网等资源,为科技人员和企业提供网上科研、网上教育、网上合作、网上融资、网上贸易等服务,缩小地域差距,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区内外、国内外产业化资源的优化组合。
  四、开发人力资源,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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