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加速国家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函
(国科发火字〔1999〕3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科技部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请尽快反馈科技部。
科学技术部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加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这种产业发展与科技活动的结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脱离的难题,使人类的发现或发明能够畅通地转移到产业领域,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和发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要战略措施。
一、新形势下高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上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其中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耀眼的亮点。高新区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增长快、投资回报率高、创新能力强、具有极大发展前景的经济增长点。全国53个高新区已累计开发土地面积273.36平方公里,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1.6万家,其中技工贸总收入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78家,创造了184万个就业岗位。199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4839.6亿元,工业总产值4333.6亿元,利税477亿元,出口85.3亿美元。1991年至1998年,上述指标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77.5%、79.8%、69.4%、73.5%。高新区的勃勃生机与崭新形象给所在城市带来了希望,成为当地自主开发、产业发展、引智引资和对外展示的热点。
高新区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目前,高新区有54万科技人员,100多家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服务中心。高新区企业产品的主要技术来源于国内和企业自有技术的占76%,有527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攀登计划、“863”计划、国家和地方攻关计划、国家和地方火炬计划、国家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在高新区实现产业化,产生了众多的名牌产品和杰出的企业家群体。高新区已初步具备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