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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信息化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863计划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农业信息管理与传播,针对农业具有地域辽阔、区域性强、生产个体分散的特点,充分利用国家信息主干网的条件,研究相应的网络应用关键技术,逐步实现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
  四、建设适合国情的农业专家系统和信息服务系统
  针对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广大农技推广人员和亿万农民的需求,建设直接指导农业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林业等)的实用农业专家系统;建设农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农业区域发展宏观决策支持系统;逐步建立农业科技管理信息网以及乡镇企业实用技术和产品销售网。
  农业专家系统是农业信息化科技工作的突破口。要不断加强农业专家系统关键技术的研究以及具有统一规范的农业专家系统软件平台和本地化应用系统的开发。以农业专家为主,加强农业专家与计算机专家和其他专家的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农业专家知识的收集、挖掘和整理;要将高层次农业专家知识和高新技术成果及时收集到农业专家系统中,同时要对当地农业专家的知识进行总结和归纳,不断丰富和完善专家系统的农业知识。
  农业专家系统优先选择关系国计民生、影响面大的粮棉油等主要作物进行示范,并逐步向多种经济作物、养殖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延伸,为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提供服务,加快由单纯提高产量向促进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的步伐。
  五、建立农业信息化示范体系
  要建立一批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业专家系统科研和推广应用队伍,以示范工程的形式展开工作,通过示范应用和推广,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科技进步对示范区农业发展的贡献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继续巩固和加强已有的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并择优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的示范区,逐步建立农业宏观决策示范区,使它们发挥辐射、样板和区域性示范中心的作用,进而形成全国农业信息化科技工作示范体系,切实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有力度的贡献。
  利用和加强现有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信息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展示范区的示范应用和本地化工作。各类农业信息化示范区的建设要有统筹规划,避免重复,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各级农业科技部门在农业信息化科技应用推广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地方政府为示范区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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